无条件得救(永恒的平安) 

unconditional salvation (eternal security)

初步观点 

有很多人喜欢争论“永恒的平安”这个话题,基督弟兄会的人有时也常被这些人用这个话题所反驳。通常这些人都能引出他们“得救“的时间和地点。在公众讲道的基督弟兄会的成员们常常受到福音派教会的人的挑战,他们会问:“你有没有接受主耶稣做你个人的主?” “你有没有获得重生或被羔羊的血洗净?” “你是不是一个得救的人?”这些狂热的人很快就证明说:“哈里路亚!赞美主!我是一个得救的人!直到弟兄会讲演的人坚持问,让他解释“得救”的内涵是,争论才有小小的进展。那就是,举个例子说,“得救”一词究竟是暂时意义上的呢,还是从根本上来讲。

以下的说明就显示了它们的不同,可又提到“得救”一词被使用的方式是相互联系的。我们来想象在加拿大北冰洋的一个坠机的丛林飞行员,他非常想在零下60华氏摄氏度的气温下保持他的体温,流血和骨折使他很虚弱,冰冷的风像刀一样穿透大衣的褶皱,更可怕的是,夜里,饥肠辘辘的狼群就在周围。天亮后的几个小时,他突然听到空中传来一阵响声,一架空中救援的飞机从他坠机的方向飞来。这个丛林飞行员大声欢呼:“感谢上帝!我得救了!”但他并没有彻底的脱离危险,飞行救援队可能要飞行好几英里,这个飞行员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或是成为北冰洋严寒的牺牲品而永远的长眠。即使他被救援队救了并放到救援的飞机里去,严格的讲,他也没有得救。救援的飞机可能会因为突然伸出来的一大快冰而失去雪板,也可能因为汽化器被冻结或飞的太低而坠毁。除非这个丛林飞行员已经安全的飞回基地并康复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才能说他“已经得救”了。

对于圣经也是一样的道理。犹大书说“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犹大书 5 节)“救”在此并不是指根本意义上的拯救。

“救”这个词在圣经中有三种不同的用法。在看它们的用法时我们要多加注意,这样才可避免像福音派教会那样的误导和得出错误的结论。

1.“得救了”的过去时态是用来指基督的献祭的工作,或者指信徒通过洗礼将自己献上。 
(1.1)“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 恩典是万古之先,在我们救主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这节圣经指的是按神的旨意基督的献祭。
(1.2)“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书3:5)这节圣经主要讲的是信徒通过洗礼得到这神圣的救恩。这里“救了”用的是过去时态。

2.“救”的现在时态(希腊语中是连续时态),以下的经节都表明了“得救”在信徒的整个一生中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2.1)“。。。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在美国标准修订版圣经中被译为“正在得救”)(徒2:47) 
(2.2)“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在美国标准修订版圣经中被译为“正在得救”)(林前1:18) 
(2.3)“。。。能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2) 
(2.4)“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美国标准修订版圣经中被译为“正在得救”)(林后2:15)

3.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的“救”以及“救”用做将来时态。 
(3.1)“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 
(3.2)“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3:15)这节圣经主要在讲审判日所赐的救恩。 
(3.3)“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这节圣经同样被用来讲审判日所赐的救恩。 
(3.4)“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前4:16)保罗选定提摩太做教会的领袖,根据福音派教会的教导,提摩太是一个“已经得救的人”。但请注意:使徒保罗提到提摩太的得救是将来的,条件是他要谨慎自己的教训(教义)。

过去,神将他伟大的救恩通过基督这个人和他的工作展现出来。这和信徒洗礼的时候是相宜的。信徒的生活所追随的就是因着这救恩而来的一种新生的样式。这也并不是在说一直要等到审判日那天,一个人才能得救。而是,我们要恒久的保守自己以备得永生直到审判的时日到来。

 

建议方案 

一种方法是从希伯莱书写的书信来证明:
Arguments from Hebrews:

(1) 一旦我们成功的澄清了“救”这个词的意思,我们可以用一组圣经经节来表明“一旦得救,就永远得救”,“永恒的平安”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中一种方法就是从希伯来书来论证:

(1) 阅读希伯来书3:12-14;6:4-6和10:26-29。所谓“已经得救”的福音派教会是无法抗拒这些经节的力量的。那些信徒到底得救了呢还是没有?因为这些经节都特别的提到那些信徒是“弟兄”是“在基督里有分的”,是“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于圣灵有分,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对于福音派教会的人来说,说这些人“从来没有走在生命的道上”或“从未得救”,以此来逃避问题是无意义的。

(2) 第二个问题是:“既然这些人是行在通向生命的道上,那么他们是不是离弃了真道?事实是“残酷的惩罚”和“焚烧敌人的烈火”(这些人据说是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订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希:6:6)在等待他们,这就证明是信徒犯了这样的罪,违背神,不然就是信徒将要犯这样的罪。这一点对福音派教会所宣称的信徒必然得保守直到得到永恒的赐福这样的观点也是至关重要的。

(3)以上推论的逻辑可以总结如下: 
(3.1) 信徒在通往生命的道路上,要不就离弃了真道,要不就是将要离弃神对他们的呼召。 
(3.2) 因为如此,“严酷”的惩罚将要到来。 
(3.3) 如果信徒受到惩罚,那他们将不会是必然得到永恒的恩惠,这就意味着信徒没有资格公正的宣称他们已经有“永恒的平安”。

 

另一种方法就是从保罗的一生和他所写的书信来证明: 
Arguments from the life and statements of Paul:

(1) 当保罗说:“主啊,我当怎样行?”的时候,他已经“得救”了吗?(徒22:10)(答案必然是“是”),但是为什么他被告之:“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如果他已经“得救”(即当他说:“主啊,我当怎样行?”的时候,他的罪就已被洗净),为什么神还要告诉他不要耽误,起来去洗净他的罪呢?

(2)如果使徒保罗已经有“永恒的平安”那我们怎样来理解以下的经节:“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腓3:10-13) 

(3) 同样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难道这样的话会从一个已经确信他已经有永恒的赐福的人口里说出来吗?

(4) 使徒保罗说:“好叫我们因他的恩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提多书3:7)使徒保罗明确的为“盼望”下了定义:“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罗8:24)如果使徒保罗已经有“永恒的平安”的确据,那为什么他还盼望永生呢?

 

信子的人有永生

约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John 3:36 - He that believeth hath everlasting life 

约6:47“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John 6:47 - He that believeth on me hath everlasting life

约6: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John 6:54 - Whoso eateth my flesh hath eternal life

约一5: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1 John 5:11 - God hath given us eternal life 

约一5: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1 John 5:13 - Ye may know ye have eternal life 

问题: 这些经节常被福音堂,五旬节派教会,福音派教会强调,因为约翰在写这些经节的时候用的是过去时态的“有永生”,所以很多信徒就争论说他们现在就已经拥有永生——永恒的平安的确据。

解答: (1) 几乎是无一例外的,那些相信并宣称有“永恒平安”的人也相信有永恒不朽的灵魂。那么如果信徒和非信徒都有不朽坏,不死的灵魂,那么耶稣所应许给信徒的永生又在指什么呢?

(2) 有人还争论说“通过得救”,一个人就可以免除受地狱之火或火湖的折磨,可约翰的福音书或他的书信有那一处讲到这样的事?

(3) 有什么客观的证据可以证明一个“得救的人”真正“得救了”?他可能会说他得救了,但一个人要怎样才能确切的知道他的表白是真实准确的呢?

(4) 以上关于“得救”的这些争论都源于对视图约翰所写的经节的时态的错误理解。这些时态都是约翰在讲述未来要发生的事情而使用的,是为了强调这些事情的确要发生。让我们来看以下几个例子: (4.1)“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3:35)然而,希伯来书的作者明确的说:“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希2:8)(4.2)“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但后面发生的事就是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4.3)“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耶稣必须“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 3)(4.4)“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约17:22)然而,只有等到基督再来,信徒被赐永生的时候,他们才会得着这荣耀。(歌罗西书1:27对比提后2:10-12)(4.5)“。。。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耶稣是在他复活之后才得着这个荣耀的。(路24:26;提前3:16)(4.6) 又见罗4:17-21,以撒并不是在神做应许的那个时候出生的;提后1:10,人仍然会死。只有等到圣经所说的一千年的末期,死才会被除灭。对比林前15:24-28。

(5) 同样的,“永生”也被说成是现在就拥有的——却指的是将来——在“末了”的时候才赐给信徒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证明这一点:(1)说明使徒约翰所指的永生是要在末日的时候才赐给信徒的。(2)通过引用新约的其他经节来证明永生和最根本的救恩是指的未来发生的事。让我们来看以下的证据: 

(1) 永生在“末日”的时候才赐给信徒: 

A。“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 B.“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 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0) C.“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54) 永生是神所应许的(约一2:24,25)但这永生在他的儿子里面(约一5:11),直到末日,它才会被赐给那些义人。 (2) 其他的经节也表明永生并不是现在就被信徒所拥有了: A.“盼望那无谎言,神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提多书1:2)

B.“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提多书3:7对比罗8:24“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

C.“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对比但12:2)这些经节的内容都表明义人要先受审判并得永生。(太25:31-46)这就说明义人在“进入永生里”之前并没有永生。。

(3) 救恩是将来要得到的最根本的东西。 A.“。。。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罗13:11)如果救恩比当初那些圣徒初信的时候更近了的话,就说明救恩并不是我们现在就拥有的。

B.“天使岂不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吗?”(希1:14)要承受救恩的人并不是现在就拥有救恩了。

C.“。。。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帖前5:8)一个人是不会去盼望他已经拥有的东西的。

 

约10: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John 10:28 - They shall never perish

问题:福音派教会常用这节圣经来证明那叫些“已接受基督做救主”的人已经有“永恒的平安”他们的救恩也是确切的肯定要得着的。

解答: (1) 这节圣经适用于指基督的绵羊,但在审判日之前,谁知道谁是山羊谁是绵羊?(太25:33) (2) 很多自认为自己是绵羊的人,最终会发现他们是山羊。(太25:41-46;7:21-23;路13:26-27) (3) “他们永不灭亡”并不是在指“他们永不死亡”;对于门徒来说,死亡并不意味着灭亡,而是“睡了”。(约11:11-14;林前15:6,18;帖前4:13)只有非信徒才会灭亡。(约3:16;路13:3,5;对比耶51:53,57) (4) 注意基督所为我们列出来的步骤:(山羊)约翰福音十章 (1)“听我的声音”(27节)——回应 (2)“跟着我”(27节)——门徒 (3)“我赐给他们永生”——复活 (4)“他们永不灭亡”——在神的国中的平安 (5)“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使他们又平安,远离假先知。

福音派教会所犯的错误就是把第四步放在了第三步之前。

 

约11: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John 11:26 - Whoso believeth shall never die 

问题:福音派和五旬节派教会常引用这节圣经来证明一个人“接受主耶稣做他的救主”他就得救得永生。

解答: (1) 耶稣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指的是那些活着的信徒将会直接再没有经历过死的情况下就由“可朽坏的躯体”变为“不朽坏的”。 (2) 这种解释由以下的圣经来支持:约翰福音11章 (1)24节——讲到末日的复活。 (2)25节——讲到在末日到来前死去的信徒,他们“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3)26节——叙述的整个景象变完全,在基督再来时还活着的那些信徒将没有经历过死就直接被赐予永生。

(3) 使徒保罗说;“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判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4-5。美国标准修订版圣经)同样的,耶稣在他的比喻中也说那些认为他们是”绵羊“的人最后会发现他们被像“山羊”一样弃绝。(太25:41-46对比7:21-23;路13:25-30)一个人认为他在“所定的时间”之前就无一例外的保守得永生,这完全是在猜想。

 

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Ephesians 2:8, 9 - By grace ye are saved 

问题:福音派教会用这节圣经来使他们的教义变得合理。他们认为你若打开“心门,接受耶稣进入你的心门”你就“得永恒的平安,(永生)”据说,这跟后来你所行所做的无关。 

解答: (1) 律法教导我们的功课是:一个人不可能用他所行所做的来换取“救恩”。9(加2:21;罗3:21;5:21) 

(2) 救恩有两个方面:从神的方面来说是恩典,从人的方面来说是人顺服的信心。福音派教会争论说,一个人如果要通过“行为和所做的事”来得救的话,那么救恩就好象是付给我们的工价(工资)一样而不是恩赐了。这样的解释太过简化了,神给我们食物,但我们也要为这食物付出劳动。神将耶利哥城给约书亚,但他还是要照神的命令围着城墙行进七天。(约书亚记6:2,4)同样的,救恩是神白给我们的恩赐,但人还是要和相应的条件结合起来。

(3) 说“若不是因着神的恩典,人就不能得救”是完全正确的。对得到纠赎恩典的人来说,也要求他们具备一些品质。以下是示范的几点: 
(3.1)“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8:24) 
(3.2)“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 
(3.3)“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希5:9) 
(3.4)“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彼前3:21) 
(3.5)“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 
(3.6)“。。。。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 
(3.7)“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各书2:24) 
(3.8)“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 
(3.9)“。。。。。。能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2)

恩典包括三个内容:“赐予这,恩赐,得到的人。”从以上经节,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得到恩典的人必须有明确的盼望,信心,顺服,洗礼,相应的行为并且他也应当有自救的意识。

(4) 本的救恩并不是我们现在就拥有的,以下的经节表明了这一点: 
(4.1)“。。。忍耐到底的人必然得救。”(太10:22) 
(4.2)“。。。这福音。。。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1,2) 
(4.3)“。。。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彼后1:10) (4.4)“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希3:12-14)

(5) 福音派教会的逻辑从表面上来看让人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如果一举例子说那些所谓“得救”的人又偏离了真道(例如:醉鬼),这些人不会在神的国里。福音派人士对此的回答是这些个别的人从来没有真正的“得救”,这显然是逻辑的空洞。这样的“平安”是建立在真理的代价上的。

(6) 几乎是无一例外的,强调以弗所书2:8 教导的人是那些反驳“洗礼只是内在改变的一种外在表现”的人。加3: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样的情况是要强调的。引用保罗的洗礼的也同样让人印象深刻,因为他显现给我们一个人是怎样回转于神的,(徒22:10)但只有通过他的洗礼,他的罪才会被洗净。”(徒22:16对比徒2: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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