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

Gehenna

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时不死的(以赛亚书66:24)

 

永刑和永生

马太福音25:46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Matthew 25:46 - Everlasting punishment 

问题:这节圣经被用来论证恶人必受永刑的折磨。争论的焦点是: 希腊语的“aionios”一词被用来描述义人的生平,同样,也被用来描述对恶人的惩罚。所以我们可以说恶人要遭受永刑的折磨。

解决方案: 1:所受的惩罚是永久的,但却不是我们知道的那种永久的折磨。这惩罚是终结性的,是对恶人“永远的割除”(诗37:9,34)“永生”是预备赐给义人的,而恶人则将经历“第二次死”(启示录21:8),从《圣经》的角度来说这意味着“没有意识,失去知觉”(诗146:3,4;传道书9:5)。“永远”这个词表示的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过程”。同样的,“永远审判”(希6:2)和“永远赎罪”(希9:12)并不是审判和赎罪回永远持续下去,而是说这两种结果是永恒的。

2.恶人在审判的日子要遭受折磨(太8:12;13:30,40-42,49-50;路12:47-48),但这并不是指永恒的折磨。其他《圣经》经节也说明或暗示了这种折磨的结束。例如: 
(2.1) 保罗说到那些“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时,说“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的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 
(2.2) 耶稣说:“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6)。“把枝子扔了”和“烧了”意味着燃料用尽时燃烧的结束。 
(2.3) “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有受羞辱被永远憎恶的。”(但12;2对比约5:29)。憎恶和咒诅是永远的,而不是我们的那种意识得到的,感觉得到的折磨。

3.即使那种“永远的刑罚”是我们可感知,可意识到的那种“折磨”,这节圣经并没有对恶人要受的“永刑”做证明性论述。因为希腊语的“aionios”一词可以指有限的时间段,也可以指无限的时间段。尽管新约《圣经》经常用“aionios”来表示无限的时间段,而在旧约的希腊文译本里(希伯来语的‘olam’一词,在希腊语里就是‘aionios’一词),这个词有好几次明显地被译为有限的时间段。例如: 
(3.1)“永世(aionios)之岭”;“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他永久(aionios)的膀臂在你以下”(申33:15,27)。前一句圣经经节中的表示有限的时间段,而后句表示的则是无限的时间段。 
(3.2)做祭司的亚伦一家被描述为:“世世代代凡受膏者,就永远当祭司的职任。”(出40:15)。由于亚伦一家做祭司的情况后来有了改变,所以这里指的是有限的时间段。(希7:12)当“渐旧渐衰”,就快“归于无有了”。(希8:13) 
(3.3) 又见创:49:26;出12:17;21:6;拿2:6;哈3:6 (“永世”的山岭=“aionios”山岭)

4.《圣经》中的许多经节都告诉我们得永生是对义人的奖赏(例如:路20:35,36)。同样也有许多经节告诉我们恶人和不属神的人将会灭亡或毁坏(例如:帖前4:13对比 约3:16;帖后1:9)。让义人得到无止境的永生(aionios)和让恶人得到一段时间的永刑(aionios),并不是神的一个随意的决定。这是基于希腊语《圣经》对“永远”这个词的用法及《圣经》中关于惩罚恶人奖赏义人的教导。

5.“惩罚”一词是从希腊语“kolasis”翻译过来的,它的意思是“被剪下来的残枝”。它的源词是动词“kolazo”,意思是“减少,剪短,剪除, 严惩,被限制,检察,惩罚“等等。这些意思和《圣经》中关于对恶人惩罚的教导是相一致的。耶稣说恶人要像枝子一样被扔到火里烧了。(约15:6)诗篇的作者说他们将被“剪除”(诗37:9)而并没有说“不会被剪除”(诗37:10)。先知玛拉基说“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他们必像“灰尘”一样被踏在“脚掌”之下。(玛4:3)。《圣经》中这样的话语和“永生的灵魂”或“永久的惩罚”并无联系。

6. 马太25章是一个比喻

火是不灭的

马可福音 9:43-48 “火是不灭的” Mark 9:43-48 - Fire is not quenched 

问题:这段圣经是五旬节圣火会和其他福音教会广泛争论的话题。他们用它来证明“恶人的灵魂将会永远的受地狱之火的折磨。

解决方案: (1) 五旬节派教会坚持只从字面上来理解“火是不灭的”这节圣经经节, 那么我们怎么理解“虫是不死的”?那这些虫是不是永生不死的虫?(48节)。同样的,难道我们能从字面上理解砍手(43节),砍脚(45节)和丢掉眼睛吗?(47节)

(2)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耶稣是在引用以赛亚书66:24中的话:“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这里“不灭的火”并不是五旬节教会教导我们的“地狱的火”,我们要注意其中的区别:
(2.1) 这火是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以外,(赛66:20)这并不是五旬节派教会和福音派教会所教导的地狱之火发生的地方。 
(2.2) 当地的游客可能会看到那些违背神的人尸体的残骸,五旬节派教会却把它说成是“灵魂”,“地狱”等。

(3) 被翻译成“地狱”一词的希腊语“Gehenna”的源词是希伯来语“Ghi-Hinnom”(欣嫩子谷),此谷在耶路撒冷的南部,是亚哈斯王和玛拿西王献祭儿女,崇拜偶像摩洛的地方(历下28:3,33:6;耶32:35)。那地方被约西亚污秽了,称为陀斐特。随后就成了一个倒垃圾的垃圾堆放地。垃圾和动物的尸体被堆放在那里焚烧。燃烧的残留物被虫所吞噬。耶稣用“欣嫩子谷”作为完全的彻底的毁灭的象征,而不是一个形容永久的折磨的词。

(4) 火在《圣经》中用来表示彻底的毁灭,而不是对人的折磨的惩罚。下面是一些例子:
(4.1) 神降硫磺与火毁灭了所多玛和蛾摩拉,而这两个地方“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大书7节 对比创世记19:24)难道这些城市一直都在燃烧吗?圣经证明这两座城池都倾覆了,(哀4:6)并焚烧成灰。(彼后2:6对比 申29:23)
(4.2) 拿答和亚比户(亚伦的儿子)被耶和华的大火烧灭至死。(利10:1,2)
(4.3) 在可拉,大坍和亚比兰一党的叛逆中,耶和华的火烧灭了献香的二百五十人。(民16:35)
(4.4) 在先知以利亚时代,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了撒玛利亚王的武术夫长和他带领的五十人。(王下1:10)

(5).“不灭的火”这一短语表面看来是个语气绝对的表达,而在实际运用中是有程度深浅的。(如:参考经节中,火烧到燃料耗尽时就熄灭了。这里有两段供我们参考的圣经:
(5.1)“看哪!我必将我的怒气和忿怒,倾在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必如火起,不能熄灭。”(耶:7:20)然而,在他“所定的日期到来的时候”,神将会施怜悯给锡安。“(诗102:13)耶路撒冷将成为王的城。(太5:35 对比 路1:31-33)
(5.2)“我必在门中点火,这火也必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不能熄灭。”(耶17:27)这不灭的火在烧完了所有的燃料后还是熄灭了,现在这火并没有在燃烧。

 

火与硫磺

启14:10,11 “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Revelation 14:10,11 - Tormented with fire and brimstone 

启19:3 “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Revelation 19:3 - The smoke of her torment 

启20:10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Revelation 20:10 - Tormented day and night for ever and ever 

问题:这些都是常见的圣经经节,被用以证明地狱是对恶人进行永久折磨的地方。

解决办法: 1.“火和硫磺”都是比喻性和象征性的用法,我们不能光从字面意思理解启示录。以下是一些论据: (1) 火和硫磺第一次被提到说的是它们从马口中出来,(启9:17)这肯定不是地狱之火。 (2) 如果这种从字面理解的地狱的折磨是计划好的,那这节圣经就需要耶稣和他的天使们都必须和恶人一起在地狱里,因为圣经说:“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苦。”(启14:10) (3) 如果非要只从字面来理解“火和硫磺的折磨”的话,那么也必须只从字面来理解:“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启14:10)这节圣经后句的比喻显然是引自耶利米书25:15。那我们为什么还坚持只从字面来理解“火和硫磺”呢? (4) 对具有象征意义的“火和硫磺”的翻译是和圣经启示录比喻性,象征性的特征相对应的。“女人”=“大城”;(启17:18)“众水”=“多民”(启17:15)而羔羊指代的是耶稣基督。(启17:14)

2.在圣经中,火被用来形容彻底的毁灭,而不是永久的折磨。所多玛和蛾摩拉被硫磺领域火倾覆而“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7 对比 创19:24)但是不是这些城邑现在都还在燃烧?圣经证明这些城市都很快倾覆了,(哀4:6)并焚烧成灰。(彼后2:6;申29:23) 又见利10:1,2;民16:35;王下1:10

3.“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19:3)这并不是地狱的折磨之火,在某种程度上指的是“巴比伦大城”的覆灭,客商和那些靠海为业的人见证了它的覆灭。(启18:8-10,15,18)。“直到永永远远”强调了完全的覆灭。 (5) 启示录19:3似乎是引用了以赛亚书34:10里的象征符号。耶和华的火从以东发出,“昼夜永不熄灭,烟气总要上腾”(以34:10)。这再次证明了没有地狱之说,先知以赛亚继而说这是一个荒废的地方,是猫头鹰,乌鸦栖息的地方。(11节)

 

火湖

启19:20 “他们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Revelation 19:20 - Lake of fire burning with brimstone 

启20: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 Revelation 20:14 - Lake of fire 

启21:8 “惟有胆怯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这是第二次死。” Revelation 21:8 - Lake which burneth with fire and brimstone 

问题:这些经节被五旬节派教会和福音派教会用来论证地狱是一个让人受折磨的地方。

解决方案: 1.“火湖”一词的使用是基于以下考虑的,不能从字面来理解。 
(1.1) 死亡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如果从字面理解,死亡怎么可能被仍到火湖里呢? 
(1.2) 地狱也被扔到火湖里(启20:14)。因而, 地狱和火湖不是同一个地方。 
(1.3) 在启示录中,很多象征性的语句都被诠释过来了。例如:“那女人”就是那“大城”(启17:18);“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启17:15)。同样的,“火湖”也被诠释为“第二次的死”。(启20:14;21:8)

2.“充满硫磺与火的湖”诠释了“第二次的死”。死亡意味着没有思想和意识(诗146:4),意味着死后“毫无所知”(传9:5)。圣经中对死的定义与把“火湖”和“第二次死”理解为“永久的折磨”这种观点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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